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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3

学校各二级单位:

为科学评价教职工科研工作实绩,落实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依据《张家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张院发〔2025〕91号)及《张家界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次考核严格遵循《张家界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考核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多元评价、质量导向、分类分级、主体地位及动态调整原则,客观、公正地核算与评价教职工的科研业绩。

二、考核对象与组织实施

(一)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考核。

(二)职能部门人员

1.“双肩挑”、“双身份”人员(指担任行政管理工作或教辅工作,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待遇的人员):按照学科归属,由对应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考核。

2.学生辅导员中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待遇的人员: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组织考核。

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工作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学术规范性及成果归属进行实质性审核,对审核结果负责。凡因审核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考核结果失实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并直接影响本单位教职工考核结果认定的公信力。

三、科研工作量核算期间

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1日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2025年12月2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年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与安排

(一)个人填报与材料提交

教职工须按考核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将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二级学院(部门)审核与公示

各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核算计分,并将初审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三)结果报送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最终考核结果(附件1—4)的汇总表,报送至科技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7:00前。

(二)报送方式

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kjc@zjjc.edu.cn。

纸质档材料提交至望岳楼1305室。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审核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六、重要说明

(一)本次考核中所填报的2025年度科研成果,将同步作为2025年度科研学术成果奖励的认定依据。后续2025年科研奖励申报不再额外发布材料收集通知,请各位教职工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相关成果信息(附件1—3),确保成果材料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计分标准、核算程序开展工作,严禁虚报、重复申报等学术不端行为,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本年度科研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佐证材料)报科技与发展规划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或校务会审定。

(四)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科研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表

    2.张家界学院社科成果统计基础数据表

    3.张家界学院自科成果统计基础数据表

    4.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5.张家界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考核办法(试行)

 

 

                              张家界学院科技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表.xlsx

附件2张家界学院社科成果统计基础数据表.zip

附件3张家界学院自科成果统计基础数据表.zip

附件4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结果汇总表(二级学院填).xlsx

附件5张家界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和考核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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