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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4

学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科发字〔2025〕28号)文件精神,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高校举办老年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张家界学院为例》等67项项目为我校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校级科学研究重大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资助项目及一般(自筹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质量,认真完成目标任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延期报告,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后交科技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审核。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仅可申请一次。项目延期后仍未能完成的,予以撤项。自撤项决定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取消该主持人申报各类限额科研项目的资格。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经费,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项目结题有关要求

(一)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张家界学院所有。在公开发表、出版或以其他形式公开时,须规范标注“张家界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成果”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未按规范标注的成果将不予认定。

(二)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题的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校级重大资助项目应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并提交相应研究报告。其中,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校级重点资助项目应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校级一般资助项目、校级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应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2.每篇论文不少于2个版面或不少于3500字。作为结题依据的论文须已正式刊发,录用通知不予认可。发表期刊须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出版,具有ISSN和CN刊号,并可在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首页公开检索。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为国际核心期刊。

 

附件: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张家界学院科技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处)

                                             2026年1月14日

附件张家界学院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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